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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虎事件”堪称2007年度热门事件之一,该事件并没有随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发布的《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了结。昨天,记者从义乌市人民法院获悉,义乌“年画虎”厂商起诉周正龙、关克名誉侵权案(本报1月15日A12版报道)风波再起———对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关克已签收,但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周正龙则拒绝签收。面对关克提出的异议,义乌法院昨日作出裁定:驳回关克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2008年1月14日,义乌法院受理了义乌市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与“华南虎照”提交者周正龙和关克名誉权纠纷案。威斯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认为,被告周正龙著作权的言论已被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在全国造成负面影响,其行为侵犯了公司名誉权,要求两被告公开道歉,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一万元和2万元。 2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陕西省林业厅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一事发出通报批评。当日陕西省政府还想社会发布了一封《陕西省林业厅想社会公众的致歉信》,但并为透露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真伪问题,仅就“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表示歉意。 关克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住所地、言论发表地、言论反应地等均不在义乌,且本案所涉“华南虎事件”属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义乌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华南虎事件”堪称2007年度热门事件之一,该事件并没有随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发布的《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了结。昨天,记者从义乌市人民法院获悉,义乌“年画虎”厂商起诉周正龙、关克名誉侵权案(本报1月15日A12版报道)风波再起———对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关克已签收,但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周正龙则拒绝签收。面对关克提出的异议,义乌法院昨日作出裁定:驳回关克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义乌法院认为,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名誉权案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本案原告住所地在义乌,可以认定义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义乌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由此,法院对关克提出的异议进行了驳回。 而被告周正龙,则拒绝签收义乌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他还在公开的场合得陕西省政府想公众公开道歉表示不理解,认为完全没有必要。 义乌市人民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该案,我们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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