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在襄汾县博物馆收到的一批文物中,笔者见到两件器物,造型独特,当属稀世珍宝。
一件文物为贴花奔狮三彩炉。该器圆唇、卷沿、束颈、腹甚鼓,下附三矮蹄状足,足上部饰为环眼垂耳锥牙的象形,颈部旋卷和前足上部竖立的毛发无不逼真。象之上是三贴饰的奔狮,昂首回望,翘尾狂走,异常凶猛。三组狮子间贴以桃叶状装饰,叶上有三组联珠纹。器体以黄、蓝、绿三色为主,口、足部黄或淡黄,底部未着彩。口径13.5厘米、腹径27.2厘米、通高15厘米。据初步考证,此器也许年代在唐武宗会昌灭法之后。
另一件文物为铜造像。这是一件墓主人侧卧于床上的造像。长方形床面下为花牙状四足;床上置柿蒂形枕,通体涂朱;造像为侧卧状,头戴毡帽,宽额高颧,棱眉大耳,三络胡须,双眼微闭,神态安详;身着交领长袖长袍,左衽襟,足着履;身左铭文为:“大元国至元十三年十二月日造”,身右铭文为:“吉山通判外父□海影身记”。床长27厘米、宽13厘米、高7厘米;枕长7厘米、高4厘米;造像身长26厘米,侧身高7厘米。按元代有元世祖及元惠宗两个“至元”年号,后者只积6年,前者多达31年,此造像应为元世祖时的公元1276年。吉山,乃今吉县,至元二年(1265年)为吉州。床之四角各有一小孔,似作罩柱之用,此议如能成立,则为宝盖或棺型造像。这两件器物存世稀少,有较高的考古研究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