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和实物见证,是联系历史与现实的血脉。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本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维系本民族的根基与血脉。
鸦片战争后的百余年间,中华民族饱受列强侵掠与欺凌,一批批国宝级文物惨遭离乡背井、颠沛流离之厄运,长期流落异国他乡。据不完全统计,仅在 47个国家的200多个博物馆中,就有中国文物不下百万件。散落在世界各地民间的中国珍贵文物同样数量浩繁,难于胜计。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从海外抢救保护祖国珍贵文物的工作。在国家百废待兴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周恩来总理就曾亲自筹划从海外成功抢救《中秋帖》、《伯远帖》及《五牛图》等稀世珍宝。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中国政府先后加入多项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国际公约,坚持追索历史上被盗及非法出口的中国文物的严正立场,采取外交与法律手段,成功追索回多批流失文物,成绩显著。与此同时,一些组织和个人也以多种方式使一些流落他乡的珍贵文物重归故里。然而,相对于数目巨大、种类庞杂、状况千差万别的流失文物而言,国宝回归之路漫漫,回归工作任重道远。
国宝在外,国人思归。国宝回归,既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每一位中华儿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在一定程度上讲,解决流失文物回归问题的根本在于国力。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韩国经济腾飞后,其民族文物曾出现回流热潮。在中国经济日益发展、国力日益强大的今天,充分发动全民、全社会的力量,加大追索流失海外中国珍贵文物的力度,势在必然。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日前决定建立“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广泛募集资金并专项用于流失海外文物的调查、研究、征集、回购工作,努力促使国宝早日回归祖国。这无疑是得民心、顺民意的义举,利在当代,功在千秋。
在此,我们郑重倡议:一切尊重人类文化遗产、热爱中华文明的组织和个人,利己之长,尽己所能,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携手共进,让流散在外的中国国宝早日回家!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2002年7月 |